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学校预算编制质量,增强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财政预算编制要求以及《安徽农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现就编制2021年校综合财务预算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目标,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和高校内涵发展,强化预算管理,推进学校预算改革,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和苦日子;持续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保民生,保运行,促发展;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有效防范资金风险,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原则
(一)全面预算,综合平衡
全校所有收支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包括财政经常性预算、非税收入、财政经常性专项(不含上级财政临时下达的专项经费)、科研项目。做到收入一个袋子,支出一个盘子,审批一把尺子,核算一个口子。学校原则上不编制超过综合实力的赤字预算。按照教育事业支出、专项资金、科研资金进行综合平衡。
(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
2021年学校综合财务预算按照“双保双压双优先”安排。双保就是保民生、保运转,保障民生和学校正常运转的刚性支出;双压就是进一步压缩公用经费开支,尤其是“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压缩支出缓慢、结余较多、绩效不高的专项经费。双优先就是优先安排内涵建设的本科教育教学需要,提高教学质量;优先安排“双一流”建设的学科、专业、人才需要,提高学校竞争力。
(三)开源节流,讲究绩效
学校一方面要通过财政拨款、政策性收费、非标专项债、合作办学、成果转化、校办企业以及社会捐赠等方式筹集办学资金,做大做强“蛋糕”;另一方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学,严控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运行成本。2021年党政管理部门专项经费实现零增长,严格控制校公用水电费、物业安保费、公用医疗费支出。
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快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预算管理与控制,有预算的不超支,无预算的不列支,特殊用钱走程序。
(四)权责统一,钱随事走
学校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人员变动,联合办学以及部分单位管理模式发生变化,坚持按工作任务、工作职能、工作目标,细化为工作项目,安排预算。
三、预算编制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收入和其他收入。
1.财政收入、财政专项补助收入由财务处根据安徽省部门预算编制相关办法进行测算;
2.教育事业收入按照职能归口,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人数和标准,由职能部门和财务处共同测算。学费收入,普通本(专)科生学费收入归口到教务处和招就处;研究生学费收入归口到研究生院;留学生学费收入归口到国合处;成人教育学生学费收入归口到继续教育学院;联合办学学费分成收入,归口到经济技术学院;住宿费收入、幼儿园保育费,归口到后勤保障处等。
3.科研事业收入(横向与纵向科研)由科技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进行估算。
4.其他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考务费、校办企业利用上缴等由相关部门配合财务处测算。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一般性项目、事业发展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科研支出等。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预算主要按上级部门及校内相关政策规定定额计算。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在编的、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劳务派遣)的基本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一次性工作奖励以及职工福利、工会经费;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养老保险、医疗、职工体检、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缴费总额;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等人员经费。
工资及福利性支出由人事处、工会按照上级部门和校内政策及标准提出支出建议方案,会同财务处编制。
社会保障支出由人事处、后勤保障处、离退休工作处会同财务处编制。
学生奖助学金,由学生处、研究生院依据有关政策提出支出建议方案,会同财务处编制。
2.公用经费
指学校开展日常教学、科研的基本运行经费,主要包括机关职能部门、学院、科研机构、直属部门办公经费和基本运行业务费等。
①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基本运行经费:办公经费、运行业务费,由各单位按核定的额度以及工作职能自主测算。对于历年由于预算安排不合理,寅吃卯粮的职能部门,在重新梳理职能的基础上,逐年调整。
②学院业务经费:按照单位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教学和实验人时数等标准分配,由职能部门会财务处统一核定,按额度直接分配到学院。
③学院根据学院业务经费与职能部门二次分配的学院项目业务费由学院在统筹额度内自主编制学院业务费、教学实习费、实验运行维护费等。
④后勤保障经费由后勤保障处、基建处会财务处进行测算。
3.专项经费
专项预算采用零基预算编制。以前年度安排的一次性专项,本年度不再执行。
新上专项以2019年财政项目库为准,原则上不作调整,若有特急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补充,项目要通过学校论证、立项后纳入预算(通过时间截止2020年12月2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新上基本建设项目,学校根据批复的建设规划,由基建处编制,未经批复或立项的不得填报。
4.科研经费支出。由科研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会财务处测算。
(三)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实行“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政府采购根据《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皖财购〔2020〕64号),2021年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凡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事项,按照“应编尽编、编实编细”的原则编制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其他采购相关单位按国资处、招标采购中心的要求,采购预算上报国资处。
(四)其他说明
1.上级财政临时下达的财政或不在本年度预算收入范围外的,由财务处会职能部门拿出分配方案,报学校会议研究后实施。
2.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依据新修订的预算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第五款规定:“根据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盘活财政沉淀资金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相关要求,实行零基预算编制方式,上年度按规定结转的各项经费纳入本年度预算”。
3.学校对两年未启动的项目进行收回,原则上不再实施,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实施的,项目要重新通过学校论证、立项通过后纳入预算;对已启动且结转两年未执行完毕的项目,余额收回;对以前年度结转的且实施期已结束的项目经费清零。对项目已招标且合同已签订的,按原项目名称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进行归口汇总,由职能部门上报财务处。
4.取消校长机动费。学校在2021年综合财务预算中列应急预备费,按1‰-2‰,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的或急需的、临时性开支。
四、2021年预算编制的程序及方式
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采取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编制方法。
由于学校全面预算管理网上申报系统正在建设中,本年度预算资料的申报仍通过纸质方式进行。
五、编制的工作时间安排
1.2020年12月4日前,各二级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将预算基础数据报送至财务处预决算中心,联系人:黄殊武;电话:6578662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wc@ahau.edu.cn。同时将政府采购预算报送至国资处、招标采购中心。
2.2020年12月11日前,各主管(归口管理)部门,将论证后的专项经费报送财务处预决算中心。
3.2020年12月20日前,根据学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年度收入、往年预算执行情况,按照学校经费核拨办法,下达各单位初步预算控制额度。
4.2020年12月30日前,各单位在控制额度内,按学校规定细化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的要求填制绩效评价表,履行决策程序后报财务处。
5.财务处对各单位上报预算进行审核汇总,结合财力状况和2021年项目情况,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经充分沟通后,形成学校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经校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报学校批准后,于2021年3月31日前下达预算。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事关学校资金投入方向,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全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集体研究,资金申报要实事求是,要在促进事业发展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要避免遗漏,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二)保证质量。各单位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科学编制项目预算。申报的项目要具有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项目申报理由要充分,项目建设地点须明确,设备参数要符合实际需求,资金测算依据应科学合理,务求高效节俭,务必测准价格或工作量,挤干水分。
(三)突出重点。鉴于疫情对经济发展和各项工作的影响,项目申报及审核确认要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学校重大决策精神,优先用于疫情防控、改善办学条件、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防止“撒胡椒面”、“铺摊子”。
(四)明确责任。按照“谁申报、谁设定目标、谁负责” 的原则,各申报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性承担主体责任。
安徽农业大学财务处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