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学校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做好20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暂存款的清理
请相关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照暂存款清单(附件一),逐笔核对、认领,明确资金金额、性质、用途、用款期限等,以便财务部门及时分类入账。可直接派人至财务处报账大厅(勤政楼208室)程晖会计处办理认领手续,也可先电话认领,联系电话:65786532)。自本通知发布之日,逾期三个月未被认领的经费,由学校作为无主资金,收回统筹使用。
二、暂付款(借款)的清理
各单位经办人、各项目负责人应对已到还款期限的借款及时办理报账或还款手续,原则上当年借款当年结清。逾期,财务部门将加大对个人的扣款力度,同时,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审批人对借款人负有催促销账责任。
三、票据的清理
各相关单位或科研项目负责人向学校借出的财政票据和税务发票(附件二)进行集中清理。清理的内容:
1.对款已到、未确认收入的票据,及时办理确认收入,核销票据;
2.对款未到,合同已终止,无法确认收入的票据,由项目负责人提供证明材料,经学校确认后核销票据;
3.对款未到,合同正在执行中的,由项目负责人督促付款单位按合同及时转款;
4.其他外借票据无法核销由经办人提供材料,经学校研究后处理。
各相关单位或科研项目负责人可直接派人至财务处报账大厅(勤政楼203室)闫筱杰会计处办理手续,联系电话:65786669)。对票据未清理结束的单位或个人,财务部门不再预借、领用各类票据。
请各单位通知到本单位教职工,此项工作希望得到广大教职工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校财务处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