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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经费转款备注的必要性说明

作者: 时间:2025-04-15 点击数:

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由于我校各类到账资金渠道繁多,类型复杂,包括各级各部门拨款、奖补资金,企业各类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存在同一企业转款相同金额对应不同项目和老师,来款时无备注信息或不够明确等情况,时常导致到账资金认领有误、无法认领或长期挂账。

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务必告知经费来源部门或合作单位、企业,在转款时尽量详实地备注相关信息,包含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等,如:张某某科研经费或某项目科研经费等,以便到账资金能够准确及时的认领和入账。

特此说明。


                 财务处 科技处 社合处 社科处

                 20254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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