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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8-29 点击数: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开展全省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时值开学季、收费季,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和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1.收费行为。是否存在巧立名目、擅自设立项目收费;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不按规定程序收费;是否跨学年收费;是否搭车收费、转嫁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是否违规质押、出租、出借收费权;是否收费没有通过校财务核算;代收费以及服务性收费是否坚持“自愿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代收费以及服务性收费是否经过决策、备案等程序;收费标准是否进行了公示等;是否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等明确的收费行为。

2.幼儿园收费行为。是否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收取的代收费项目是否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是否获取差价;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

3.执行教育收费公示行为。是否按规定在校园网、公告栏、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等地方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是否存在收费标准变动后,未及时变更、准确全面公示收费内容的情况。

二、方法步骤

1.加强政策宣传。将教育收费政策、标准公开到位,告知到位。通过校园网、公示栏、公示墙等载体,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等进行公示。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的培训,确保收费政策及时准确传达解释到位。

2.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9月15日前将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并纠正,《教育乱收费情况排查表》加盖单位公章,送财务处;电子文档发送至cwc@ahau.edu.cn邮箱,联系人:盛康,联系方式:65786443。财务处将汇总形成学校的开展教育乱收费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报告,上报校纪委办。

3.加强整改整治。各单位在自查基础上,若存在师生反映强烈、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学校将安排专门力量进行核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若涉及问题线索的,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4.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整改整治等发现的教育收费问题,学校将认真梳理,剖析原因,建章立制,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教育乱收费集中整治工作。切实履行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主体责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畅通信息渠道。通过公开信、短信、QQ群、微信群等渠道,将收费政策、投诉方式告知每一位学生和学生家长。

3.加大查处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教育收费的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加大惩处力度。同时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

特此通知。

                              安徽农业大学财务处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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