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在校大学生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时间:2018-09-11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合肥市关于2018年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学校拟为在校学生统一办理2018年度居民医疗保险,9月25日前参保信息报送到市征缴中心。为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现将在校学生信息电子档发给你们(院总支邮箱),请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复核工作。
信息复核完成后,请学院于9月25日前将更正、新增、未报到和自愿不参保学生的准确信息(按附后Execl格式)汇总后加盖学院印章送交财务处办公室(勤政楼237室),同时发送相应电子档到andcwc@ahau.edu.cn。特别注意核对休学、复学和留级学生的信息。
请各学院仔细核对,确保参保学生无一漏报且信息准确。
Execl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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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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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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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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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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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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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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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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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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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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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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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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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学生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