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安排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项目)可报销少量现金项目,如:过桥过路费(学校公车)、出租车费、快递费。请需要报销的人员于2015年12月28日上午工作时间到财务处办理。
2.为了做好2015年度学校年终决算工作,集中处理已受理积压业务,2015年12月30日-31日暂停办理所有借款、转账等报销业务。2016年元月4日恢复正常报销。
3.2015年10月集中办理的光大银行公务卡(部分)已发至财务处,请收到光大银行公务卡领取短信通知的人员于2016年元月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财务处出纳审核办公室(一教236室)领取。
财务处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