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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科研经费试行网络报账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时间:2019-05-24 点击数:

各单位:
  自2019年6月1日起,对经费在学校基本账户(建设银行)科研项目试行网络报账,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尽快安排专人,熟悉相关操作流程。
  一、科研网报经费范围:
  非国库资金的科研经费。
  二、报账流程(具体见财务处网站常见问题栏目下的安徽农业大学网络报销操作指南ppt)
  经办人员填制相关信息、上传附件→财务初审→单位领导审批(按学校文件规定审批权限)→打印生成纸质报销单封面→将报销单及原始凭证粘贴好送至财务处报账大厅(勤政楼239室)相应审核人员(网报汇总单审批人1处)。
  三、注意事项
  1. 因最终需用纸质凭证确认入账,请经办人在网上审批流程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原始凭证送至财务处相应审核会计人员(未送纸质凭证不办理入账结算)。投递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10:30-11:30。
  2.打车票、汽油票、过路过桥费暂不开通网报,请网上取号后在报账大厅现场报销。
  3.材料入库单。请在入库单每页右下角标示本页合计数;红色入库联不允许涂改,填含税价;验收人、负责人必须老师本人签字(不能为同一人);红色入库联拍照后请自查是否能看清数字后再上传。
  4.培训费、会务费单人超过3000元,在审批流程结束后,请校领导在打印好的网报审批单上审批人3处签字后再送至财务处。
  5.请款、冲账时都必须提供请款时需提供的附件。
  6.外文版面费须提供刊名及刊号(划线表示,手写无效)、论文编号、论文标题及关键字(翻译成中文)、论文首页、支付证明。
  7.租车出差,租车发票和住宿费等其他旅费必须同一单报销。
  8.发票查验、证明人、经手人请签在发票正面一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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