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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12 点击数: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1】10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顿内容
  1、学校收费行为。是否存在擅立项目收费;是否超标准收费;是否跨学年收费;是否搭车收费、转嫁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是否擅自变更收费主体;是否违规质押、出租、出借学费收费权;是否混用票据或只收费不开票。
  2、幼儿园收费行为。是否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收取的代收费项目是否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是否获取差价;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
  二、方法步骤
  1、加强政策宣传。将教育收费政策、标准公开到位,告知到位。通过校园网、公示栏、公示墙等载体,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等进行公示。加强对辅导员的培训,确保收费政策及时准确传达解释到位。
  2、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9月30日前将专项整顿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连同《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送财务处。电子文档发cwc@ahau.edu.cn,联系人:陈媛,联系方式:65786628。财务处将汇总,形成学校的专项整顿报告,上报省教育主管部门。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顿工作。切实履行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主体责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畅通信息渠道。通过公开信、短信、QQ群、微信群等渠道,对收费政策、投诉方式告知每一位学生和学生家长。
  3、加大查处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教育收费的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加大惩处力度。同时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
  特此通知。


                                 安徽农业大学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

附:《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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