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2022年校综合财务预算(草案)已通过校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修改后通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其他法定程序正在推进中。为加快学校2022年预算执行进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根据安徽省财政厅皖财绩〔2022〕96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预算执行目标,落实预算执行责任
(一)明确预算执行目标
学校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要达到序时进度。总体要求为:上半年要达到60%以上,前三季度要达到75%以上,全年要达到98%以上。
(二)落实项目预算执行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是项目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和规范预算资金管理。要按照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制定本单位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目标,将预算执行各环节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细化目标,确保项目预算执行目标完成。
二、建立预算支出管理机制,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一)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学院主动、分工明确的工作责任制。
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好支出管理。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抓紧制定经费二次分配方案,会同财务处及时下达经费指标。采购与招标中心及时督促采购资金申报单位,对已列入2022年综合财务预算的项目尽快完成前期各项工作,抓紧实施采购招标,最迟在6月30日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年底前必须完成资金支付。基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优化施工流程,做好工序衔接,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款。审计部门要加快工程结算审计的进度,尽快形成工程结算定案意见。财务部门要加强与业务部门、学院的工作衔接,及时梳理、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同时加快已完成业务的经费支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学院领导要高度认识到预算执行进度对本学院发展的重要性,主动作为,高位推动,建立本学院预算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项目工作台账,将项目执行情况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增强执行工作的计划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夯实预算执行基础。
(二)加快落实政策红利,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
对于政府采购要全面落实皖财购〔2021〕349号文件精神,实施预采购制度,缩短中标签约时间,实行预付款、履约保函制度。对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全面落实皖财教〔2022〕1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健全采购监管机制,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加快采购资金支付
(三)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学校将通过内控系统等加强对预算支出情况的监控,对预算支出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对预算支出进度偏慢的单位,采取约谈、访谈、进点督查等措施,帮助和督促查找原因,研究改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完成预算执行目标。
三、落实事前绩效评估,强化预算绩效结果应用
严格落实事前绩效评估制度,有关部门或学院在申报2023年预算时,对拟出台重大支出政策或项目,比选按照事前绩效评估相关制度要求,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出具绩效评估报告,连同预算项目入库材料一并提交财务部门,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
财务部门将分类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和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机制,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安排预算、改进管理、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在组织收入方面,要加大学费、住宿费的收缴,遏制欠费增量,消化欠费存量。在预算项目支出方面,对于绩效评价结果差、预算支出进度慢、资金安排交叉重复或碎片化、政策目标已完成或到期项目,在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时,一律予以压减、整合或取消;对于有些项目长期无法启动或进度慢,难以形成实际支出的资金,学校将收回统筹使用。
特此通知。
安徽农业大学财务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