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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政府采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2-08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编制2013年省级教育部门预算的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需实行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申报情况安排如下:
一、需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皖教秘[2011]9号)
1、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
2、年批量采购金额满5万元的图书资料(含电子类读物);
3、计算机、打印机、计算机软件;
4、空调机、电视机、电冰箱等电器设备;
5、复印机、速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碎纸机、多功能一体机等办公设备;印刷设备;
6、程控交换机;网络设备;年批量采购金额满10万元的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项目(含校园安全监控网);
7、摄影摄像设备;
8、炊事设备;锅炉;
9、电梯;起重机;
10、年批量采购金额满5万元的办公家具(包括档案密集架)、实验室家具、公寓用品家具;
11、汽车、摩托车;
12、车辆保险、师生集体保险;
13、单项采购满50万元的基建、维修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房屋建筑物、机动车、单价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和批量价值50万元以上资产(四项资产),请各相关单位充分论证。
2、上报数据必须经分管各类经费的职能部门和校领导批准后上报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各一份,需论证的必须附论证报告,并同时上报电子版(采购计划表见附件)。
3、本次上报2013年采购预算的项目,如有明确的经费来源及金额的(含科研经费),请根据该经费的管理要求及2013年计划任务书的安排组织申报;校内年度正常安排的专业及实验室建设经费、学科建设经费,请按2012年安排的经费及设备购置要求预报70%经费额度;对已申报可能被上级批准的2013年各类专项,请各申报单位或负责人根据计划预报采购预算,待专项批准后确认。
4、本次申报作为学校编制上报2013年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的基础数据,不作为预算经费的直接安排。上报数据经分管学校采购工作的校领导审定后,报校长批准。
5、未按以上要求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学校在2013年度预算中将不予安排相关经费,年度内申请采购的,校采购部门将不予受理。
6、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财务处联系电话5786443,联系人宋超,邮箱
songchao@ahau.edu.cn
;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5786084,联系人徐春安,邮箱
xuchunan@ahau.edu.cn
。
相关附件:
采购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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