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库2016年科研项目结转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时间:2017-02-15 点击数:
国库2016年科研项目结转资金已于近日到账,请按要求认领使用。
一、以下项目资金持卡片按原批准预算自3月1日起正常报销。
1. 2016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
2. 2016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资金;
3. 2016对外科技合作发展;
4. 2016重点实验室建设及运行经费;
5. 2016品牌建设示范行动专项资金;
6. 2016绿色增效示范行动专项资金;
7. 2016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8. 2015省农业科研等项目补助。
二、以下项目资金请尽快前往科技处认领、细化资金(资金细化后次月方能报销)。
1. 2016智库培育与平台建设等资金;
2. 2016公益性地质勘查与科研;
3. 2016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4. 2015、2016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
5. 2016年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资金;
6. 2017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专项资金。
财务处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