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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报销加班费等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时间:2017-01-09 点击数:

  经学校研究出台了加班费等管理办法,财务处现集中安排时间对前期已发生的校内加班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进行报销。现就本次集中报销安排如下(2017年发生的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加班费劳务费等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并于每月前3个工作日报销):
  一、报销时间:2017年1月9至10日。
  二、汇总申报:本次安排是对2016年已发生没报销的加班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进行集中汇总申报,汇总按照一个部门或单位,科研按照一个项目,涉及多次加班活动的,需在汇总表后附加班项目、名称、时间、参加人员清单。
  专家咨询费需附项目及会议咨询内容、专家签到表。
  三、经费审批:加班费、劳务费经单位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分管财务的校领导批准,财务处审核经费预算后报销。
  专家咨询费按照学校原报销审批程序执行。

财务处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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