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校人事部门安排,财务部门代收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评价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收的对象
拟申报2021年高教系列、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人员
二、代收金额
每人预收1500元
三、代收时间
2021年10月8日--13日
四、代收方式
建行网银自助缴费。详见《使用中国建设银行手机银行进行人事处缴费的步骤简介》
五、其他
1、代表作评价费采取先预支后结算,代收代支,该费用专项用于同行评价的相关支出。财务部门无法提供发票或收据。
2、根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要求,职称评审费、面试答辩费等按文件规定收取,提供财政电子票据。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