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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收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评价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30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校人事部门安排,财务部门代收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评价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收的对象

拟申报2021年高教系列、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人员

二、代收金额

每人预收1500元

三、代收时间

2021年10月8日--13日

四、代收方式

建行网银自助缴费。详见《使用中国建设银行手机银行进行人事处缴费的步骤简介》

五、其他

1、代表作评价费采取先预支后结算,代收代支,该费用专项用于同行评价的相关支出。财务部门无法提供发票或收据。

2、根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要求,职称评审费、面试答辩费等按文件规定收取,提供财政电子票据。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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