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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关于调整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时间:2017-07-04 点击数: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7﹞216号)文件要求,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80元/人/年(原缴费标准为35元/人/年,原收不足部分将补收)。
  特此通知。

校财务处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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