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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费网报试运行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31 点击数:

各单位:
  自2019年11月起,对劳务费试行网络报账,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尽快安排人员,熟悉相关操作流程。对软件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到财务处办公室。
  一、劳务费网报流程(劳务费网报操作见附件)
  经办人员填制相关信息、上传附件→单位领导审批(按学校文件规定审批权限)→财务终审→打印生成纸质报销单封面→将报销单及原始凭证粘贴好送至财务处报账大厅(勤政楼239室)相应审核人员(网报汇总单审批人1处)。
  二、注意事项
  1、网络报销附件与现行纸质要求一致,申报咨询费和劳务费需按校内、校外人员分别填写附件,并标注劳务工作和咨询的时间段;申报学生劳务费需附相关的劳务发放事由及时间段。
  2、11月份劳务费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以截止日当天收到纸质报销材料为准,未提交的纸质单据视为未报账。
  3、劳务费采取零星受理,汇总发放的形式,财务将截止日前报销的业务汇总后集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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