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2025年年终将至,为做好2025年度年终结账及财务决算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销
1.年底报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下午5:30。届时,网报系统、缴费系统将关闭,自动投单机将停止接单,关账后至开账前,原则上不再接受借款、报销、缴费、开票等业务。
2.开账时间以及自动投单机开启时间暂定为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8:00,具体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二、具体业务办理
1.票据报销业务
完成网报审批流程的报销单据,务必在12月26日前完成投递。2025年的票据原则上当年报销,特殊情况须在发票开具后的一年内完成报销。
在恢复报账前发生的公务卡支出,请先自行还款,以免影响个人信用。
2.收入结算业务
(1)学费住宿费有欠费的,代收代支的学生医保费,请有关学院督促学生务必2025年12月26日前缴清。(因缴费系统关闭期间,无法缴费)
(2)有社会服务收入的单位,督促付款单位2025年12月26日前按照合同或协议将款项汇入学校相关账户。
(3)已到账的科研经费确认,请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12月26日前办理认领入账手续。
(4)返还学校工资、水电费回收、公用房房租等收入请相关单位于12月26日前核对完成结算并办理入账手续往来款业务。
(5)按照文件,二级单位年度收入需要与学校或其他单位进行二次分配的,请12月26日前完成分配业务。
3.往来款业务
各单位、经办人做好往来款清理工作,凡未报销的借款,请各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督促相关人员尽快办理冲账或还款;各类保证金,请相关单位组织清理,符合清退条件的,请于12月26日前完成清退。
4.票据业务
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做好预借票据的回款工作。预借发票且资金仍未到校的,请相关单位尽快向付款单位催收款项,到账后及时核销预借票据。
年底之前需要开具发票的,请于12月26日前办理开具发票业务。
三、规范高效预算支出执行
各单位(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妥善安排好年内各项支出。切实落实长期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禁突击花钱。同时,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避免财政资金被收回或明年学校预算指标被扣减。
根据财政厅要求,除部分中央预算内基建项目及部分科研财政专项(2025年到账,使用期限2年)外,财政拨款专项经费年末一律不可结转(结余)。若因自身工作原因无法完成支付,导致资金损失或产生经济纠纷的,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负责。
按照财政厅、教育厅关于零基预算和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相关规定,校级综合预算指标当年全部清零,不能结转来年继续使用。
四、有关单位财务报告和财务决算
资产经营公司、校工会、教育基金会、各综合试验站农技推广中心等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要求,编制财务报告和决算报表,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五、其他
1.年终决算期间,急办业务(如住院费)请与财务处综合科联系,电话65786443。
2.财务决算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请广大师生予以理解和支持,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如有需要请与财务处各部门联系,点击查看财务处各部门电话号码。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