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我校在职教职工2025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提租补贴基数进行调整。并补缴、补发2025年1月至6月份的公积金、提租补贴变动差额;其中,个人公积金缴存部分差额在7月份工资中补扣,提租补贴差额在7月份工资中补发。
具体变动情况请本人通过智慧安农登录财务系统,在数据查询中心模块个人薪资查询栏中查看。
特此通知。
人事处 财务处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