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2024年2月份,财务处在校园网上分别发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2023年度个税汇算十问答》,对我校教职工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汇算清缴事宜进行宣传、布置。
据合肥市税务局蜀山分局进行监测,目前我校教职工仍有425人未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汇算清缴事宜,其中:有375人可以清退个人所得税,50人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请尚未完成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425位教职工尽快完成汇算清缴,清缴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具体操作说明详见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2月26日发布的《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如有疑问,可联系财务处刘婧老师,电话:65786651;或者拨打税务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
财务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