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经税务局大数据排查发现,我单位有大量超100%填报子女教育、婴幼儿照护、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请各位教职工与共同填报人在一周内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查2019-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存在上述情况。如存在,请与共同填报人沟通,选择一方或多方更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保总扣除比例符合规定,同步更正汇缴申报,需补税的,应按规定补税并加收滞纳金。如逾期未更正,税务部门将依法暂停专项附加扣除享受,并可能带来信用和法律风险。感谢大家的配合!如有疑问,请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另外,我单位可能有部分员工未安装注册个人所得税APP、或已经注册但APP采集的电话号码和银行卡号已变更但未及时更新的情况。请自查是否存在上述情况,尽快完成注册更正等操作,确保及时获取税务提醒服务,防止个人涉税权益受损。
校内咨询电话:0551-65786651 联系人:刘婧
特此通知,并请相互转告。
财务处
2023年11月6日
附以上四种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1、婴幼儿照护
2、子女教育
3、赡养老人
4、大病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