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接蜀山区税务分局的通知,截止目前,我校仍有283位教职工未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文件)要求: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 《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请未办理汇算清缴的教职工注意时间节点,尽快完成汇算清缴。
具体操作说明详见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4月26日发布的《关于尽快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再次提示》,如有疑问可以联系财务处黄会计,电话:65786651;或者拨打税务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