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近期,财务部门在审核有关经费报销时发现:部分教职工在公务活动开支时,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而是通过绑定个人工资卡的微信或支付宝账号进行扫码支付,报销经费至个人工资卡,此行为违反了国家、安徽省及学校有关财经制度。为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现将有关公务卡结算的要求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学校公务支出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
公务卡,是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学校为在职教职工(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办理了“安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发卡银行为中国光大银行。
凡列入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项目,均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在横向科研经费中报销的支出,鼓励与推广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
公务卡支出的资金范围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会、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材料等。按照《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单笔2万元以下的购买商品或劳务,都可以使用公务卡结算。
学生替课题组购买试验材料、出差等业务,均应通过教职工公务卡支付或转账支付。支付风险由委托的教职工承担。
教职工在公务活动中需支付资金,如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支付方式进行扫码支付,要预先绑定公务卡,利用公务卡进行支付。
二、及时报销,减少个人违约信用风险
公务卡具有信用卡的授信消费功能,持卡人在信用额度内先支出,后还款。教职工在使用公务卡结算各项公务支出后,应尽快办理报销手续,并密切关注还款情况,有问题及时与财务人员联系。公务卡超过还款期限,产生的滞纳金、罚金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后果由持卡人承担。若教职工因工作繁忙或票据未及时索取,无法及时报销的,建议持卡人可通过光大银行办理自动还款功能,按照还款额度先行还款,避免个人信用受到影响。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