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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报销由后勤集团承担公务接待活动费用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时间:2018-12-28 点击数:

  为了落实审计整改,规范后勤接待结算行为,根据2018年12月13日校长办公会研究意见,拟对后勤集团承担学校接待业务未结算遗留问题进行集中报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接待单位由经办人(或安排专人)办理报销业务,因涉及领导审批及了解接待情况,不得由他人代办。
  二、报销时间:2019年元月3日至10日。
  三、报销需提供税务发票,转账结算。
  对缺少相关支撑材料的,按照下列要求补充: 
  1、无公函接待(2016年6月6日之前业务,之后按照学校通知规定),补充相关说明,包括电话记录、邀请函、当时开展活动的报道。如仍无法查找,单位提供说明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2、陪客人数超标、用餐标准超标等超过标准部分的费用自理。
  3、不得列报香烟。
  4、酒类费用报销以学校禁酒通知时间为准(2016年6月20日之前业务)。
  四、后勤集团应加强管理,完善公务接待相关记录。
  本次集中处理后,对逾期未处理的遗留业务,将按照学校财务报销规定不再受理。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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