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2015年预算的提升计划、振兴计划项目经费额度已下达,请各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预算"经济科目"和规定的结算方式使用。审批按学校分类审批程序办理,上述项目属于国库管理的财政专项经费,不得使用现金,2015年10月底支付执行完毕,年终结余额度财政收回(没收),请各单位尽快组织实施。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按政府采购预算执行。
2015年提升计划包括学校预算安排的质量工程、实验室建设经费、学科建设经费、人才建设经费、基本建设类经费、大型维修等。
2015年振兴计划预算主要为延续性项目,包括高水平大学、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数字图书馆、2011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长三角区域研究生教育开放合作重大项目、高校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成果转化重大项目、留学安徽。
财务处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