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学校2018年度新上项目(预算)通知
作者:财务处 时间:2017-08-15 点击数: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了编报学校2018年度综合财务预算,提高学校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保障学校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现将申请学校2018年度新上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是指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以及十三五规划任务建设的需要,上年正常预算项目经费安排以外的项目。
不包括原由学科、人才经费、实验室建设经费等等专项经费保障内的建设项目。
二、申报程序
1.单位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论证报告。
2.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无主管部门可忽略)。
3.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财务处。
财务处汇总资料,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学校研究。学校研究前需履行相应的论证程序。
4.研究批准。
经学校决策研究同意的项目,纳入2018年度预算草案。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书主要格式
报告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项目简介、建设目标任务(重点是支撑十三五目标、双一流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主要时间安排、绩效目标。
2.资金预算
需说明测算依据。涉及仪器设备,需说明主要设备支撑内容,以及学校现有设备使用情况。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
财务处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