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安排对前期已发生的校内各类专家费集中报销,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销时间:2015年12月8日前。
二、报销注意事项:
1、汇总申报。由于学校前期根据上级规定暂停了校内专家费报销,本次安排是对今年已发生没报销的专家费进行集中汇总申报。
单位组织的评审等活动专家费以单位汇总,科研项目以项目汇总,一人多次参加同一项目的必须合并汇总申报(一个单位或一个项目一份)。涉及多项评审活动的,需在汇总表后附评审项目名称清单。
2、专家构成。严格规范专家构成,项目管理部门、组织者和用户不能以专家的身份参与;科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能作为同项目评审、论证、咨询等专家。
3、经费审批。经费审批执行现行报销审批规定(详见http://cwc.ahau.edu.cn/gzzd/56408.asp)。
财务处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