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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烟、酒、高档茶叶等费用报销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12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针对最近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特对烟、酒、高档茶叶等消费品费用报销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财务审批权限的各负责人要有纪律意识,加强对所控经费的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烟、酒、高档茶叶等消费品费用报销相关规定

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除招商引资、外事工作等特殊情形外,不论经费来源,禁止报销烟、酒、高档茶叶和娱乐性消费用品费用。

三、个人或集体消费,购买了烟、酒、高档茶叶等消费品,不需要报销费用,经办人在向出售商家索要发票时,发票填写要规范,购买单位不得出现“安徽农业大学”或“安徽农业大学某某二级单位”名称。

四、确因教学实习、比赛、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购买了少量烟、酒、茶叶等消费品,需要报销费用。由购买单位写出说明,提供购买清单,按照材料报销管理,严格出、入库制度。严禁搭车购买并报销。

五、各单位办公用茶叶,本着节约、必须、公用原则购买,相关费用从办公经费中列支。鼓励从有乡村振兴帮扶任务的茶叶生产地区购买。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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